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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服务公约
      为优化服务区域投资环境,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公司特制定此服务公约,请用户监督执行。
      1. 认真负责地为用户提供方案阶段、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和现场全方位的服务。
      2. 追求工程设计的科学性、经济性和适用性,设计文件符合用户委托意图和规程规范要求,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3. 严格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收费,设计取费公平合理。
      4. 认真履行合同,保证设计质量,保证设计工期。
      5. 主动向用户征求意见,深入施工现场解决涉及技术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在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其他区域服务项目也争取以最快速度到现场解决。
      6. 免费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7. 不吃请,不受礼,不为用户添麻烦。文明礼貌服务,认真负责敬业。

      《设计服务工作标准》
      1. 总则
      1.1本标准旨在落实公司质量方针,确定设计服务工作标准,规范设计服务工作行为,保证设计服务工作效果。
      1.2 本标准所指的服务是自工程建设前期开始至工程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
      1.3 本标准是按综合性设计项目确定的服务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应按实际发生的项目提供服务。
      1.4 本标准为业务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标准的工作内容,无论在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均为份内工作职责,必须尽心尽责地予以解决。
      2. 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1 向顾客提供设计前期的技术咨询、投资估算等技术支持;
      2.2 编制工程各个阶段的设计文件;
      2.3 根据顾客要求提供设备订货技术条件;
      2.4 参加工程设计审查;
      2.5 参加工程施工招标答疑;
      2.6 工程技术交底;
      2.7 工程基坑槽底检验;
      2.8 工程基础检验;
      2.9 工程主体检验;
      2.10施工现场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2.11参加工程工艺设备调试;
      2.12工程竣工验收;
      2.13工程回访;
      3. 顾客满意的客观标准
      为顾客提高能力;为顾客提高效率;为顾客提高效益;为顾客提供便利;以此衡量我们的服务效果。
      4. 设计服务工作要求
      4.1服务顾客是公司的职能,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对用户的反映和要求,无论是否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均不能拒绝和推辞,做好了解,转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予以解决和答复。
      4.2业务人员应热情接待顾客,介绍公司的业务范围、能力、业绩及相关经验,介绍相关业务办理程序,提供必要的帮助。业务联系电话:59862305,须及时接听。
      4.3市场经营部在接收顾客委托时,应主动向顾客说明为完成委托所需的各种输入资料,并及时向设计室传递资料。
      4.4对已确定承接的工程项目,顾客前期工作未落实或存在问题的,项目组人员应充分利用对开发区基础设施情况的了解,采取灵活的方式,积极协助顾客确定前期条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利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属设计输入资料的,应经顾客认可后及时填写《顾客提供资料记录单》;有明确工期要求的项目,因前期资料无法落实延误工期的,3日内应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及时协调解决。
      4.5 编制设计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程序、履行合同要求。
      4.6 根据顾客需要,各专业设计人员应按项目中的设备情况,提供主要设备订货技术条件。订货技术条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a) 设备制造应执行的现行国家标准;
      b) 设备运行要求的环境条件;
      c)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和外形尺寸;
      d) 备品、备件以及主要图纸、使用说明书;
      e) 设备厂家应提供的安装、使用、维护等技术服务。
      4.7 各阶段设计文件完成后,公司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
      相关设计人员须积极准备参加顾客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审查会议,项目负责人须组织有关设计人员按会议确定的意见,及时完成设计变更或设计文件修改工作,一般在3天内完成。
      4.8 工程招标答疑须做到准确、清楚,积极配合顾客做好招标准备工作。
      4.9工程设计交底须做到系统完整,说明主导工艺专业的设计思路及特殊条件、特殊部位的施工要求,解答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要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措施得当。如遇设计文件说明不清之处,应以文件形式给予补充。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熟悉、阅读施工图,提出疑点问题,以便于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施工图交底记录单》。
      4.10参加验槽工作应主动及时、认真负责,对违反规程和设计的做法应立即制止,并对检验结果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4.11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须认真参加设备调试,配合顾客做好协调工作,检查设备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12工程竣工后,项目负责人须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重要问题要做好记录,并以文件形式通报甲方。
      4.13 工程投运一个运行期后,项目负责人须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工程运行情况,并将运行中发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详细记录,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处理单》,向总工办报告。
      4.1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主动到现场服务,如遇突发情况,在开发区、塘沽区范围内30分钟赶到现场,本市其它地区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有客观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业务代理人。现场服务时应带好必要的技术文件和用具。
      4.15 服务用车问题:属开发区、塘沽区范围内的事务,可直向后勤提出,如不能安排,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后,乘出租车前往;属开发区、塘沽区外的事务,由后勤统一安排。
      4.16 在全过程服务中,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须自觉维护公司形象,文明服务,并认真做好服务日志的记录工作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填写。
      《职工行为规范》
      1. 爱国爱党,维护企业利益,献身企业发展。
      2. 敬业爱岗,钻研业务,讲求效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承接私活,不做损害企业利益的事。不向用户索取钱物,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情。
      4. 作风正派,生活朴实,情趣高雅,身心健康。
      5. 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发挥团队精神,不搞个人英雄主义。
      6. 讲求信誉,真诚待人,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和处理问题,不为维护本企业利益而损害用户利益。
      7. 文明礼貌,注重修养。上班时间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庄重大方;迎送客人要起立,了解公关礼仪知识,熟练运用于日常工作交往;不对别人品头论足,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对用户大声讲话,不对用户耍脾气;敬老爱幼,家庭和睦,发扬公德。
      8. 讲究卫生,美化环境。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树立良好的对外服务形象。